中新网6月19日电 据最高检微博消息,青海起日前,检察机关青海省海西州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依法元兴副主任李元兴涉嫌受贿罪一案,对李由青海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涉嫌受贿诉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案提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青海起由黄南州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黄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元兴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元兴享有的对李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涉嫌受贿诉听取了辩护人的案提意见。黄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4年至2020年,青海起被告人李元兴利用担任青海省乌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检察机关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依法元兴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于晓】